世界周刊 2010年7月25日 问答

问答 1. 2. 3.


问答 1.

到期前申请入籍 绿卡不需延期

王读者问:

我今年76岁。我的绿卡批准日期为2000年10月13日,将于2011年1月19日到期。我于2010年5月27日递交免试英语的入籍申请。请问:

1、按我的入籍申请日期,你认为我在绿卡有效期内是否能面谈?

2、为了让我的绿卡持续有效,我应该何时申请绿卡延期?

3、我是否可以在免试英语入籍申请被拒及绿卡过期后,提出绿卡延期的申请?

李亚伦律师答:

1、你应该会在绿卡有效期内面谈,因为美国各地大多数申请入籍的人都在递件后六个月内面谈。

2、因为你在绿卡到期前六个多月已递交入籍申请表,现在你不需要申请绿卡延期。

3、如果你入籍申请被拒和绿卡过期后,可以申请绿卡延期。你已经遵照法律的要求,在绿卡到期前六个月递交入籍的申请。

法律相信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应当在六个月内对你的申请作出裁决,所以就算你的绿卡在入籍裁决前过期,也不会对你有任何不利的影响。

 

问答 2.

凭护照绿卡号码 可返美国

一位母亲问:

我是美国公民,申请儿子来美。他于2009年12月进入美国,至今还没有收到绿卡。儿子来美一个月后,我们收到移民局的来信,说如果儿子改地址,必须在30日内通知移民局。因为我们没有改地址,故没有回信。请问:

如何查询是何原因他至今还没有收到绿卡?由于儿子必须在今年7月回中国一个月,没有绿卡是否会在回美时被拒绝入境?他的护照上有绿卡号码,是否可取代绿卡入关?他的护照上说绿卡的临时印记有效一年。是从儿子入境那天算起,还是以广州面谈那天算起?

李亚伦律师答:

你首先应该让你儿子与美国移民局的全国客户服务中心联系,电话为1-800-375-5283,服务中心的代表人员会协助你们。你儿子再入境不会被拒,因为他护照上的移民签证及入境印记,将允许他在入境日一年内返回美国。你可以从他2009年12月的入境日起算。



问答 3.

F-1学生转校 五月内身分有效

洛杉矶读者问:

我在2004年帮我女儿的家人申请移民,我刚收到移民局的通知说她的案件已获批准并转交全国签证中心。今年6月,我女儿的儿子刚从美国高中毕业(有I-20入学许可),并获得洛杉矶加州大学今秋的入学通知。孙子的I-20于6月已过期,但加州大学9月才开学。如果他现在回台湾,再出境时会面临兵役问题(他于1991年4月出生)。

如果他留在这里,就会逾期居留,且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I-20得不到美国在台协会(AIT)的签证。如果他离开美国,回来时会有问题吗?

如果留在美国,等他母亲拿到绿卡后他能不能调整身分?

李亚伦律师答:

F-1签证的学生,在一个教育阶段结束后继续另一个教育阶段时,只要新的教育阶段在旧学期结束后五个月之内开课,将被认为继续保有学生身分。你的孙子应该与他的高中和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指定导师讨论转校的影响。

由于他的转校会在五个月内完成,你孙子会被认为仍维持学生身分,而不必离开美国,也不必通知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要求恢复学生身分。

只要你孙子保持合法的非移民身分,就有资格在美国调整身分,而不用去领事馆办理移民的身分。

至于你的孙子能不能随著你女儿一起来,不需要你女儿另外为他递件申请而等第二个优先日期的排期,而是取决于你女儿的优先日期是否在孙子满21岁前就排到。

如果无法排到,那么就要看孙子是否有资格按儿童保护法(CSPA)移民。

在某些情况下,儿童保护法能够冻结子女的年龄,让申请的I-130案件在移民局等待的处理时间,从子女的年纪中扣除。

 

以上提供资料乃属一般性质,可能不适用于个案实情或情况,此资料不该解释为法律 建议,亦不属李亚伦律师事务所职务,也无因此建立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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